可燃气体检测仪的校验周期通常不超过1年,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缩短至3个月至半年不等。
一、标准规定的校验周期
国家标准要求
根据《JJG 693-20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》第5.5条,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。若仪器测量数据存疑、更换主要部件或维修后,需及时送检。
行业规范补充
《CJJ/T 146-201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》规定,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年应检查1次,确保报警控制器能正确接收信号并联动设备。
《GB 25201-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》要求,建筑消防设施(含可燃气体探测器)应每年至少检测1次。
二、实际使用中的调整依据
使用环境与频率
恶劣工况:若仪器长期处于高温、高湿、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环境中,或气体泄漏风险较高,校验周期应缩短至3个月至半年。
低频使用:若仪器使用频率低且环境良好,可按标准周期(1年)校验,但需定期自检。
仪器状态异常
出现误报、漏报、显示值异常(如无气体时显示非零值)或响应迟缓时,应立即停用并送检。
仪器维修或更换传感器等核心部件后,需重新校验。
三、校验内容与重要性
核心校验项目
示值误差:检测仪器显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的偏差。
响应时间:从接触气体到显示稳定值的时间(吸入式≤30秒,扩散式≤60秒)。
报警功能:验证报警浓度设定值与实际动作值的符合性。
重复性:多次测量同一浓度的标准气体,结果应一致。
漂移检查:零点漂移(满刻度±2%以内)和跨度漂移(小于基本误差)。
校验的必要性
传感器老化或污染会导致灵敏度下降,影响检测准确性。
定期校验可提前发现故障,避免因仪器失效引发安全事故。
四、操作建议
制定校验计划
根据使用环境、频率和标准要求,制定年度校验计划,并记录每次校验结果。
对高风险场所(如化工、燃气站),建议每半年校验1次。
日常自检与维护
每月进行1次零点校准(用清洁空气调整显示值为0)。
每季度用标准气体进行功能测试,验证报警功能是否正常。
保持仪器清洁,避免传感器堵塞或中毒(如含硅环境)。
选择专业机构
校验需由具备计量认证(CMA)或CNAS资质的机构进行,确保结果合法有效。
校验后应获取检定报告或合格证书,并粘贴校验标识。